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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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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酒有原則,換得平安歸!

  • 發布日期:103-09-03
  • 發布單位:新店分局

飲酒有原則,換得平安歸飲酒有原則,再聚機會多!

原則1:酒後不開車,TAXI來代步!計程車隨手一招,方便又舒適,何苦酒後開車冒生命之險而徒留遺憾。

原則2:喝酒不開車,CALL親友送一程!酒醉別客氣,CALL親朋好友來接送,親友不嫌煩,平安最重要。

原則3:酒後不開車,HOTEL歇一歇!酒醉別逞強,找家飯店歇一歇,酒醒後再開車,清醒上路最安全。

原則4:飲酒四缺一,指定DRIVER最安全!四人作伴飲酒,一人保持清醒,平安送達友人歸,下次聚餐機會多。

 

單位: 新店分局交通組  管理人: 巡官施伯岳  電話: 02-291235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