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
  • 推到:facebook

青春專案 _反飆車

  • 發布日期:103-07-04
  • 發布單位:新店分局

小男生拿火把

  1. 超速競駛,等於玩命;損己害人,得不償失。
  2. 汽車及機車駕駛人危險駕駛,或製造噪音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,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。
  3. 集體飆車行為不但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,九萬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駛及吊銷駕 照,嚴重者,沒入車輛,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  4. 未滿十八歲少年,集體飆車、危險蛇行、製造噪音者,除罰鍰外,家長和少年都要參 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另公佈家長姓名。
  5. 未滿十四歲少年集體飆車,不但要公佈家長姓名,還要接受處罰及講習。
  6. 一旦闖禍,罰錢不夠,還要牽拖父母一起上課;ㄢ內敢好?
  7. 愛你的家人及朋友,請杜絕飆車。
  8. 青春不留白,流汗不流血,飆舞、飆球、不飆車。
  9. 珍惜父母親的施給,尊重生命不飆車。
  10. 在無限的生命洪流中,能生而為人是何其難得!
  11. 青春少年兄!請珍惜生命,飆球、飆舞、不飆車。
  12. 避免青少年陷入飆車的迷網,父母親請多關心您的子女,別讓家只是過夜的旅社。
  13. 多一分愛心,少一分擔心;多一分了解;少一分悔恨。
  14. 機車壞了可以再買;飆車擦傷的疤痕卻難以磨滅;人死了更是無法復生。
  15. 請珍惜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歲月,切莫走上飆車的不歸路。

 

單位: 偵查隊  管理人: 警員 林伯儒  電話: (02)291197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