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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專案 _反飆車
- 超速競駛,等於玩命;損己害人,得不償失。
- 汽車及機車駕駛人危險駕駛,或製造噪音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,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。
- 集體飆車行為不但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,九萬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駛及吊銷駕 照,嚴重者,沒入車輛,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- 未滿十八歲少年,集體飆車、危險蛇行、製造噪音者,除罰鍰外,家長和少年都要參 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另公佈家長姓名。
- 未滿十四歲少年集體飆車,不但要公佈家長姓名,還要接受處罰及講習。
- 一旦闖禍,罰錢不夠,還要牽拖父母一起上課;ㄢ內敢好?
- 愛你的家人及朋友,請杜絕飆車。
- 青春不留白,流汗不流血,飆舞、飆球、不飆車。
- 珍惜父母親的施給,尊重生命不飆車。
- 在無限的生命洪流中,能生而為人是何其難得!
- 青春少年兄!請珍惜生命,飆球、飆舞、不飆車。
- 避免青少年陷入飆車的迷網,父母親請多關心您的子女,別讓家只是過夜的旅社。
- 多一分愛心,少一分擔心;多一分了解;少一分悔恨。
- 機車壞了可以再買;飆車擦傷的疤痕卻難以磨滅;人死了更是無法復生。
- 請珍惜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歲月,切莫走上飆車的不歸路。
單位: 偵查隊 管理人: 警員 林伯儒 電話: (02)291197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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