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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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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調閱監視器影像相關規定、辦理流程及申請表單為何?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10-26
  • 發布單位:新北市政府警察局

1. 相關規定
依據本府警察局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要點第8點規定:「政府機關以外人民需申請治安監視錄影系統影音檔案調閱之必要時,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所轄分局(分駐派出所)提出,並經受理單位依政府資訊公開法、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審查同意後始得調閱。」
2. 辦理流程及申請表單
如為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且有調閱監視器影音資料之必要時,得至分局(分駐派出所)申請,請攜帶個人身分證,填寫「調閱申請書」敘明調閱事由,並完成相關報(備)案紀錄、切結保密後,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