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文檢索:
有關警察機關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,加強巡邏之申請程序如下: 一、申請人撥打一一○、親赴分駐(派出)所或利用網路申請。 二、申請人告知或填寫外出起訖時間及聯絡電話(含左鄰右舍或緊急聯絡人電話)等相關資料。 三、轄區派出所受理或接獲通報後,與申請人聯繫確認後,編排勤務將申請住所納入巡邏區線,於必要時得設置臨時巡邏箱,執勤員警巡邏行經申請人住居附近時,執行重點守望並留意周圍狀況。 四、申請人返家後,轄區派出所會將臨時巡邏箱收回。